兰州市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孩子 从小学到高中上学全免费
大西北网1月11日讯 1月9日,兰州晨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日前,兰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保障措施,对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
《意见》解读
《意见》明确,对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按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并建立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可享受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精准扶贫等优惠政策,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封顶线。加大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建立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工作。对困境儿童要落实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保障措施,对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入学和不辍学。将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安置保障渠道,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和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对于0-6岁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加快建立康复救助制度,依托民政部门和残联下设的康复机构、康复救助项目,逐步实现免费得到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将社会散居残疾孤儿纳入“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对象范围,将手术救治向医疗救治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