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实施 城镇与农村医保“六统一”管理
大西北网12月28日讯 12月27日,记者从兰州市财政局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整合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在2016年底前,兰州市将整合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改变2007年以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分别运行的现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无论是城镇户籍还是农村户籍,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实现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管理。“六统一”是指: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及统一基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