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击昏绑架6岁童 勒索前老板20万元 男子犯绑架罪领刑

时间:2016-12-23 08:12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李辉 点击: 载入中...

  小区内击昏绑架6岁童 勒索前老板20万元


  男子未出小区即被抓,犯绑架罪领刑10年

小区内击昏绑架6岁童 勒索前老板20万元
嫌疑人用来装女童的背包。

小区内击昏绑架6岁童 勒索前老板20万元
嫌疑人被抓获。


  大西北网12月23日讯      在小区内多次蹲点、跟踪后,嫌疑人王某趁前老板刘某6岁的女儿佳佳(化名)独自一人回家之际,用电击棍致其昏迷后将佳佳装入行李包,同时给佳佳的父亲刘某发去短信索要赎金20万元。但由于家长反应及时,王某还未出小区就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12月22日记者获悉,该案经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开庭审理后,一审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25岁的王某曾在被害人父亲刘某的店里打工,辞职后投资做生意亏了本,想到自己的前老板有钱,遂心起贪念,想绑架其女儿佳佳勒索钱财。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蹲点观察和跟踪后,王某掌握了被害人上学放学的时间及路经规律,并提前准备好电击棍、口罩、双肩包等作案工具。


  2016年3月23日早上,王某再次来到佳佳居住的小区,隐藏在楼梯间等候。中午时分,王某见佳佳独自一人回家,遂将其劫持,为控制佳佳王某用电击棍击打致其昏迷,将其装入提前备好的行李包,同时给佳佳父亲发短信勒索赎金20万元。案发后,佳佳母亲寻求小区保安帮忙调取监控视频,保安巡查楼道时发现了王某的行踪并成功解救了佳佳,王某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城关区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做人质并致其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绑架罪。且被害人佳佳仅为6岁女童,被告人王某的行为不仅造成了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惧,而且造成了被害人轻伤的后果,情节恶劣。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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