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二手房买卖五件事要注意

时间:2016-12-05 17:1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选择合法经纪机构委托代理;选择交易资金监管保障权益;不购买无产权证明的房屋;仔细查阅相关文书慎重签字;确定交易合同是否网签备案。5大注意事项防范二手房买卖风险。


  为有效净化房地产交易大厅秩序,保障广大市民在买卖房屋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期对房地产交易大厅长期存在的“非法中介”进行全面清理,并于12月1日起仅为自行成交的买卖双方提供合同网签备案及免费协助服务业务,对所有中介代理的房屋交易,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将一概不予备案网签。该局特别提示广大市民,请在买卖房屋过程中务必注意以下事项:应选择合法经纪机构委托代理。在买卖房屋过程中,选择证照齐全的合法中介经纪机构为您提供居间代理服务,不要委托证照不全的非法中介经纪机构,凡非法中介经纪机构代理的房屋交易,市房管局交易中心一概不予受理,请购房群众主动拒绝并远离非法中介机构。同时,为便于房管部门对中介经纪机构进行监督,如您已经选择了合法中介经纪机构为您提供居间代理服务,请向工作人员如实说明,避免发生经济纠纷或上当受骗。


  选择交易资金监管保障权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能够起到房屋交易“支付宝”作用,有效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和资金安全,资金监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部分中介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在居间代理过程中会误导购房人逃避交易资金监管,甚至要求买卖双方将交易资金打入中介指定账户,此举会导致购房人交易资金被挪用、占用等风险产生,提醒购房人切勿上当,以免造成钱房两空的后果。


  不要购买无产权证明的房屋:凡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商品房、经适房、保障性住房、集资房、合同房、小产权房等按照法律规定一律无法上市交易,私下交易属违法行为,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请谨防中介经纪机构及经纪人打着低价销售的幌子、可以更名或办证的承诺等手段蛊惑购买,提醒购房者切勿上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仔细查阅相关文书慎重签字:房屋交易对于家庭或个人而言价值不菲,在交易前应详查房屋情况,签字前仔细查阅各类证件、文书、协议等;通过中介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成交的,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或合同条款,不要听信经纪人口头承诺,要明确约定各方责任和义务,慎重签订各类协议或合同,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确定交易合同是否网签备案:二手房交易实行网签备案,合法中介经纪机构均已在房管局指定门店开通在线网签端口,买卖双方可在已开通端口的中介经纪机构在线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对于自行成交的房屋,买卖双方可前往兰州房地产交易大厅便民网签窗口在线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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