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母亲住院未去探视结怨 争执中男子持刀夺命潜逃13年受审
大西北网11月22日讯 就因为没有去医院探视对方母亲,既是同事又是邻居的二人因此而结怨,以致酿下命案,捅人者潜逃13年之久最终投案。11月21日,兰州中院以捅人者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王某某对指控部分细节提出异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指控,2003年1月30日,出生于1974年的王某某在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188号一处大门口,因琐事持刀将被害人胡某捅伤,之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某作案后潜逃。2016年2月1日,王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认为,王某某无视国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而王某某在法庭上则陈述,他和被害人胡某是同事也是邻居,事发当天晚上,他去接老婆和孩子,“刚走到大门口,胡某就骂自己,当时手里还拿了一把刀。因此双方发生争执,在撕扯中王某某将刀夺了过来捅伤胡某。”而就争执原因,王某某称,胡某母亲生病,当时自己没有去医院看望,胡某对其心存怨恨,故而在日常生活中故意刁难,致使双方积怨加深产生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