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

时间:2016-10-23 18:27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日前,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记者从《通知》中获悉,兰州今后将在全市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凡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相关政府主体最晚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兰州市还将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将被严肃追责。


  《通知》要求,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都是各县区、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


  兰州市政府要求,舆情回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市政府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市政府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各县区、各部门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商,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兰州市政府此次明确了回应时限。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同时,兰州市政府要求强化考核督查机制。将政务舆情回应情况作为政务公开中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以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回应效果为重点,定期开展督查,切实做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同时建立政务舆情回应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定期对舆情回应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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