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协议书 诈骗合伙人11万
大西北网10月20日讯 以合伙购买KTV娱乐会所为由,男子伪造协议书,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合伙人11万元。昨日,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该案的最新进展。
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王某某是生意合作伙伴,案发前二人曾多次合作。2015年3月,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王某某合伙购买马某经营的KTV娱乐会所。在此期间,被告人王某因个人债务打起了合伙人王某某的主意。4月5日,被告人王某伪造了一份与马某签订的协议书,谎称要向马某支付保证金20万元,要求王某某承担其中的11万元,王某某遂向王某支付现金11万元。之后,王某将11万元占为己有。
西固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1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