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提高至150元
大西北网9月21日讯 9月20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对做好我省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资金收缴工作提出要求。2017年我省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费用收缴时应当以户为单位,按年度一次性缴清,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按时完成收缴工作。并要做好医疗救助对象的资助参合工作。
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明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部门、筹资工作具体负责部门要切实提高对个人参合资金收缴工作的重视程度,紧密配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确保筹资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加强对分级诊疗、基层首诊、逐级转诊、支付方式改革等新农合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要重点加大对政府增资、精准扶贫、即时结报、重大疾病保障、门诊特殊病保障、大病保险等新农合优惠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知度和知晓率,确保参合率稳固保持在较高水平。
在做好个人参合费用收缴工作的同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部门、筹资工作具体负责部门要做好参合信息录入核准工作,避免出现实际参合人数与省级平台录入人数及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身份证号、医疗证号重复或未录入等相关问题,确保省级平台中参合农民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医疗证号、身份属性、家庭住址等参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