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者被行政拘留10天医院声称打人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时间:2016-06-02 08:22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晚报 作者:孙建荣 冯忠海 王 点击: 载入中...

伤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伤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孙建荣摄


  打人者被行政拘留 10天


  家属道歉被拒,医院称“打人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大西北网6月2日讯    媒体报道“兰大一院发生一起伤医事件”之后,引起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城关公安分局渭源路派出所介入调查后很快查明案由,5月31日,城关警方作出决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涉嫌此案的违法人员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事发后,打人者家属来到医院看望被打护士并道歉,但院方没有接受,院方表示一切按法律程序办理。目前,此案已进入伤情鉴定阶段。


  当天,记者再次来到兰大一院进行采访。在眼科病房,被打护士小高刚刚输完液体,左眼睛仍然紫一块青一块,眼睑皮肤有些红肿。“眼睛刚缝过针,还有些疼痛,正在住院治疗。”提起当时的一幕,小高仍心有余悸:“家属们火气咋这么大?他们根本不听劝阻,我眼睛上的伤痕是拳头打的。”至于小高的伤情,大夫表示仍需住院治疗一段时间。


  案件发生后,城关警方高度重视,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城关分局局长魏旭杲指令正在处警的渭源路派出所全力依法快速查处案件。据了解,打人的是女患者宋某之子王某某(男,31岁)。从当晚10时许开始,该所民警在现场对受害人和证人进行了询问,对违法嫌疑人王某某依法进行了传唤,并查看了相关视频资料,证实王某某殴打医护人员高某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报请城关公安分局批准,当晚,渭源路派出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警方表示,伤医案件一直以来都是警方严厉整治和打击的重要工作,今后将一如既往对类似案件进行严厉惩处,绝不让医院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保卫处处长张安华告诉记者,当天,城关公安分局法医已对伤者小高护士进行了伤情鉴定,目前正在等待鉴定结果。事发后,打人者家属前来医院认错道歉,但医院并没有接受。张处长表示,此事影响面广、性质恶劣,打人者仅仅认错道歉是不够的,必须要受到法律严惩。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伤情鉴定阶段,伤情鉴定结果出来后,一切按法律程序办理。医院将进行起诉,打人者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就得承担,此事不能私了。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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