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禁毒人民战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功人员,近日,甘肃省禁毒委印发《甘肃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其中规定,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查获制造加工毒品工厂或窝点缴获毒品的,每案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万元至20万元;案件影响特别重大的,奖励人民币20万元。
为确保《甘肃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顺利实施,甘肃省禁毒委同时印发了《甘肃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举报奖励的审批和通知工作。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应指定专人负责举报奖励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露,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该办法共15条24款,对举报奖励的情形、奖励数额等均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