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院对2罪犯执行死刑
所犯罪行性质恶劣 经最高法核准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大西北网3月5日讯 两起恶性案件的被告人侯国亮、朱寅录因所犯罪行性质恶劣,被法院做出死刑判决。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3月1日,兰州中院对侯国亮、朱寅录二人验明正身后,对二人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驾车拦路抢劫杀害2人
2012年2月6日凌晨1时许,侯国亮与他人预谋,驾车在定西南路将女子童某劫持上车后,抢劫童某随身携带的现金1000余元、手机一部、金戒指一枚及银行卡数张,逼迫其提供银行卡密码未果后,于2月6日4时许将童某掐死,并抛尸于和平镇一下水井。
2012年4月22日22时许,侯国亮与他人预谋后,驾车在铁路局附近,将醉酒男子邸某劫持上车,抢劫其随身财物后,逼迫邸某随身携带的银行卡密码未果后将其杀死抛尸。
2012年4月26日警方先后将侯国亮等人抓获。
法院另查明,2011年7月至2011年8月间,侯国亮与他人预谋后多次盗窃作案,盗得公路井盖和井座390个,面包车2辆,价值24.8万余元。
寻妻未果刺杀妻姐母子
渭源县人朱寅录与妻子在西固区租房居住并务工生活期间,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妻子在争吵后离家出走时,曾借住在姐姐张某的租住房内。2013年9月3日,离家出走的妻子在父亲等人的陪同下,约朱寅录前往法庭起诉离婚。其间,朱寅录在强行带走妻子的过程中,与岳父发生矛盾,双方家人发生撕扯,妻子迫于无奈,便与朱寅录回到了租住房。3日后,妻子再次离家出走。
同年9月9日9时许,寻妻未果的朱寅录来到妻姐张某的租房内询问妻子下落未果后与张某发生撕扯。朱寅录从厨房找到一把削皮刀, 将张某及其4周岁的儿子杀死后逃离现场。案发后,警方于9月10日将朱寅录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