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今后,凡新增取水须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为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应对全省严峻的水资源形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取水许可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出炉,依据意见,今后,将坚持依法管水。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把取水许可作为用水总量红线管控的有力抓手。严格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申请、现场核验、计划用水和延续换证等过程管理,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依法保障取水权人取用水权益。
坚持节水优先。按照区域用水定额核定许可水量,加强需求管理,严格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对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高档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行业取水量,依据国内同行业先进用水定额核定。发展农业节水,推广节水灌溉技术,降低农业灌溉用水定额。批准的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是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的依据。区域总用水量不得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地下水取水量不得超过区域地下水管理控制指标,做到以水定产、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用途管制。优化区域用水结构,优先保障生活和生态基本用水,生产性用水不得挤占生态环境用水,新增工业用水指标原则上通过水权转让或有偿竞争方式获得。严格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原则上不再配置给高耗水行业。
许可水量审批。新增取水须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水资源论证的重点是建设项目取水地点、水源和用水工艺、取水规模和退(排)水。取水工程或设施不得超过论证规模取水。对于取水许可水量的审批,在现场核验环节由专家组依据取水工程或设施试运行情况以及区域用水定额核定。对于一个有多种用途的取水申请,应按取水用途分类核定水量。
取水许可现场核验。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批复环节,要建立取水许可现场核验清单,核验清单应明确取水工程或设施建设地点及规模、计量设施安装与运行、用水工艺、节水措施、取退水要求以及对第三方补偿措施等。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后,申请人应及时申请现场核验,由审批机关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验。未经现场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核发取水许可证。其中,取用地下水的,取水审批机关应对主要成井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并形成书面监管材料。
延续许可水量审批。对农业用水,在综合考虑灌区水源条件、节水改造以及水资源管理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由取水审批机关按只减不增原则核定延续许可水量。对工业、商业、服务业以及生活集中供水等规模以上取用水户(地表水许可年取水量5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许可年取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在上个取水许可有效期内,实际平均用水量超过许可水量10%的,应进行水平衡测试,取水审批机关依据测试结果核定延续许可水量。
取水权人须按有关标准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未安装或计量设施安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核发或延续取水许可证。地表水取水口年取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单井取水量30万立方米以上的取用水户,应实现取水信息在线采集与传输,并与省级水资源信息平台贯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不得审批区域新增取水许可:区域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年度用水总量计划指标或期末用水总量控制考核指标的;上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3.在划定的地下水禁采区内取用水的(除临时应急用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取水权人应依法取水、节约用水、达标排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新增取水许可: 未经批准开垦荒地,申请农业灌溉取用水的; 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通过自备水源取用地下水的; 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高档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高耗水行业实际用水定额高于区域用水定额的; 工业生产用水具备中水利用条件与能力而不利用的;取水权人未按规定履行取用水法定义务,经审批机关督促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在划定的地下水超采区内,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