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兰州新区出台了《兰州新区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实施方案》。
该《方案》规定在联动执法过程中,新区环保、公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开展工作。对因环境执法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构成环境破坏罪的、阻挠环境监督调查的或需要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环境违法案件,环保部门、公安机关应同步启动相应调查程序,分工协作,防止证据灭失。
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联络员制度、完善案件移送制度、重大案件会商和督办制度、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奖惩机制等七项制度。通过联动执法,将有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执行力;严肃查处严重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曝光典型环境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推进兰州新区环保、公安部门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建设,提升执法联动机制运行水平。
2015年底,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通过日常检查,发现兰州新区某项目施工单位有存在临时垃圾堆放并擅自焚烧的违法行为,严重污染周边大气环境。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后,根据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要求,兰州新区立即启动联合执法,会同新区环保、公安、执法等部门赶赴现场进场处置,立即扑灭火源,调查环境污染原因,及时消除环境隐患。并对上述企业作出了立即整改和罚款的行政处罚,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此外,为防止职务犯罪等问题的发生,兰州新区同步出台了《兰州新区环保、人民检察院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查处不力、移交不及时的,甚至包庇纵容的,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情节事实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