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下发

时间:2016-01-08 06:3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1月6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年)》印发全省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我省要在今年年底前,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
 
 
  《方案》提出,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资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
 
 
  《方案》提出,我省要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并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制药、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将上述行业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于2020年底前分年度完成审核。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同时,自今年起,全省全面开展采掘、石油等重点水污染行业的环境整治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取缔境内九大水系干流、一级支流沿岸所有非法开采开发行为,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采掘和石油行业建设项目。年底前,排查全省工业聚集区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园区资格。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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