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和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定标准(试行)》方案,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向民办幼儿园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在较短期内缓解“入园难”和“入园贵”问题。
据甘肃省教育厅介绍,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面向大众、保教费收费标准与本区域内同类型(指城乡)同等级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相当或低于,具备办园条件,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
据了解,试行标准共六类36项,其中要求: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以及收费不高于同类公办园的1.5倍。其他指标分为行政管理、园舍建设、设备配置、人员条件、保育教育和收费管理六类。
甘肃规定,凡符合相应条件且达到测评指标要求的全省民办幼儿园均可以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并进行公示。成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其进行奖补。
此外,甘肃将根据市、县(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量、幼儿园等级、办园质量和对学前教育的管理等因素,确定年度奖补资金额度。随着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奖补资金额度不定期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