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领到了执行款
这钱来得真心不容易!
榆中法院公布拒执典型案例54名申请人拿到352万元执行款
大西北网11月26日讯 11月25日上午,榆中法院集中举行执行案款发放仪式,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向54起案件的54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款352万元。现场,领取执行款的当事人感慨万千,钱来得真心不易!同日,榆中法院向社会公众通报了数起打击拒执的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开展“一打三反”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榆中法院共计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22名,其中34名失信被执行人因在融资、贷款、乘坐飞机等方面受限而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义务。同时,榆中县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动,将决定司法拘留的221名长期规避执行、逃匿、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在平凉、天水、定西、兰州新区等地成功协助查找被执行人16名,并在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后,执结案件11件,涉案标的40余万元;对10起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摘登
座驾是进口奥迪可就是欠钱不还
蔡建清,男,1968年11月24日,家住秦安县兴国镇蔡小村29号。
吴某某申请执行蔡建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5年8月3日依法向被执行人蔡建清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要求限期履行义务,但蔡建清拒不申报财产,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履行义务。2015年10月13日,司法机关依法对蔡建清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因被执行人蔡建清拒不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执行员依法对其公文包进行搜查发现,蔡在定远镇、和平镇、武山县洛门镇承包大量工程,价款达数千万元;查实蔡建清于2013年7月11日在兰州全款购买进口奥迪A8轿车一辆,价值92余万元;2015年5月到10月,被执行人蔡建清银行转账25次,金额达375700元。其行为符合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将本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买不了机票回不了家这才慌忙赔了钱
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刘某某申请法院对金辉栋(男,1973年4月3日生,住城关区中山路379号)予以执行。该案自2015年7月27日立案以来,榆中法院向被执行人金辉栋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查询发现其有存款7671.71元后,及时依法冻结。执行法官依法对金辉栋多次传票传唤,其未到法院接受询问,也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按照规定,依法将金辉栋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外公布,对其出行、信贷、消费等进行限制。10月16日,金辉栋打算购买机票从广西回兰州时,被限制购买机票。为了及时赶往兰州,金辉栋让妻子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共计70000元,案件得以执结。记者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