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四版城市总规实施

时间:2015-11-02 07:21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张小燕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解城市交通拥堵难题;确保各类建设项目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0平方公里以内进行建设,实现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75万人以内的规划目标……昨日,记者获悉,《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正式实施。


  建设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于2015年7月13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复,《总体规划》的批复实施为兰州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提供了依据,对于提高兰州市规划建设水平,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全力打造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积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统筹城乡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实施方案下发。依据该方案,兰州市将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为转变城乡发展模式、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起到积极的引领协调作用,逐步把兰州建设成为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西部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西北地区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消费中心和电子商务中心,历史悠久的黄河文化名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城市。


  坚持 “显山 露水 透绿”规划理念


  方案指出,兰州市要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形成统筹城乡、协调衔接的规划体系。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强化城乡规划在城镇功能、环境生态、产业布局上的引导和空间管控作用,加快构建统筹城乡、协调衔接的规划体系。


  在市域层面形成以城市总体规划—县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为框架的规划体系,在中心城区层面形成以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详规划—城市设计为框架的规划体系。市、县两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按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的原则,加快各层次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城乡规划的全覆盖。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及红古区政府要尽快组织修编县城(区)总体规划,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强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城乡开发建设中的法定地位。积极编制、完善《兰州市主城区单元控详规划》,实现主城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要坚持“显山、露水、透绿”的规划理念和增加开敞空间、增加公共绿地、减少建筑容量、降低建筑密度的“抽疏”原则,要以改善居住条件和城市面貌、营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环境为目标进行编制,各类建设项目要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详规划进行审批,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破解城市交通拥堵难题


  强化区域交通枢纽地位,破解城市交通拥堵难题。进一步优化市内交通设施和管理方式,改进交通管理系统,提高道路利用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轨道交通、公共停车场和自行车、步行等慢行系统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配套服务设施水平建设。促进城际快速交通发展,加快建设兰州绕城环线、放射线和骨干道路,优化城市主要出入口与城市内外路网的衔接沟通,最终形成“内畅外联”综合交通系统。


  积极开展专项规划,加快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专项规划全覆盖。按照智慧城市、创新城市、绿色城市和人文城市建设要求,编制《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学校、医院、养老、救助、市政、文化、娱乐、运动健身、街头绿地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给排水、供热、电力、通讯、燃气、环卫、污水处理、资源再生利用等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


  深入做好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实现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全覆盖。继续深化黄河风情线、西客站地区、崔家大滩南河道地区、轨道交通沿线地区以及桃树坪、伏龙坪、兰工坪等重点坪台地的城市设计,加强对城市天际线、景观视廊、城市色彩、重点地段的规划控制,明确公共空间界面和节点建筑的控制指标,挖掘研究城市历史文脉、文化内涵和建筑特色,体现兰州“山水城市”的自然景观和特色风貌。


  建设项目须在250平方公里以内 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75万人以内


  强化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按照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青水秀的总体要求,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在旧城改造、棚户区建设中探索绿色建筑,重点加强城市五大绿廊、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南北两山、河洪道两侧等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化建设力度,编制《南北两山绿化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等规划,加强对城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及水源地等特殊功能生态区的保护。


  合理控制城市规模,疏解城市中心区人口。引导老城区人口及产业逐步向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等城市发展区域转移,合理控制中心城区各类建设活动,促使城市新兴区域发展建设,确保各类建设项目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0平方公里以内进行建设,实现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75万人以内的规划目标。


  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和城市风貌特色保护。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划定金天观、河口古民居历史文化街区,青城、金崖等历史文化名镇(村),兰州黄河铁桥、八路军兰州办事处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等历史文化保护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明确保护措施。强化河谷城市及组团城市特点,保持兰州“两山夹一河”的整体山水格局,加强“一河两岸”空间景观及重要的景观轴线的保护和规划控制。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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