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首家企业获准使用兰州百合地理标志
大西北网9月14日讯 近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的2015年第88号公告,兰州甜甜百合有限公司提出的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已经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并予以注册登记,获准使用兰州百合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实现了兰州百合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零的突破。
兰州百合于2004年9月27日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14年7月甘肃省质监局重新修订发布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兰州百合》地方标准。根据规定,只有产自兰州保护区范围内,且产品质量符合地方标准的兰州百合生产企业才可以提交申请,经省级质监部门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后,方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