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据新华社兰州5月9日专电受贿30万元,后因相关人员被查处,将钱款退还行贿人,法院最终认定构成受贿罪。近日,甘肃省武威市委原副秘书长夏文彬涉嫌受贿一案由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夏文彬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
夏文彬曾任武威市凉州区委副书记,因涉嫌受贿罪于2014年1月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21日被依法逮捕。捕前系武威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法院认为,夏文彬虽在纪委对其受贿事实查处前已将受贿款退还行贿人,但其退款是在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后,为掩饰犯罪而退还,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