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5月1日讯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规范气象灾害评估行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省在今年出台了《甘肃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
我省气象灾害占自然灾害的88.5%,高出全国平均状况的18.5%。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发生,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是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防御和减轻灾害损失的重要基础。《办法》的施行,将对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办法》是我省继2012年出台《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之后,颁布的又一部规范气象管理工作的政府规章,共十八条。主要规定了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中政府、气象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对规划和建设单位建设项目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内容进行了规范;对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实施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备案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对省气象主管部门加强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活动和评估人员培训的监督管理以及向社会公布评估机构备案名录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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