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29日讯 昨日召开的兰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后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鼓励、支持、引导公众参与立法后评估。立法后评估的调查对象和立法后评估的座谈会、论证会应当安排和邀请一定比例的社会公众参加。
按照规定,法规实施满三年后,存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相关单位、市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对法规的内容和实施情况提出较多意见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与法规所调整事项相关的经济社会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国家、甘肃省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者重要政策,可能对法规的主要内容产生影响的;其他有必要进行评估的等情形之一的,可以作为立法后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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