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
大西北网讯 4月23日,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河县委原书记马宗明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一案。马宗明家属及群众20余人旁听了全部庭审。经过一天的审理,当晚9时结束,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日予以宣判。
2014年4月,马宗明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当年11月,省纪委对马宗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马宗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滥用职权,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巨额家庭财产来源不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多次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该案由省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终结后,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该案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
当日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定西市人民检察院针对马宗明的犯罪事实对其进行了法庭讯问、举证。法庭上控辩双方对指控马宗明的三项罪名逐一进行了相关质证、辩论,并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