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4月3日讯 4月1日,记者获悉,成县法院以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男子尹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明,尹某某于2012年2月入职陕西一家药业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2013年7月,尹某某在西安伪造了一枚药业公司出库专用章,然后从其他药品公司进货后以该药业公司的名义给成县、徽县、西和、礼县等地乡镇小诊所出售药品并收回货款。截至2013年底,尹某某共假冒该药业公司的出库单98份,销售金额62360.10元。2014年1月1日尹某某从该药业公司离职后,继续销售其他药品公司的药品,并继续使用伪造的公司印章,给小诊所出具假冒的出库单共79张,销售金额57233.10元。2014年7月19日,尹某某被警方在天水火车站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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