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24日讯 近日,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向各受托银行、省属及中央在兰单位发布通知称,因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系统上线,自2015年3月25日起至2015年3月31日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贷款发放及回收业务,将于4月1日恢复正常办理。
据悉,在此期间,各受委托银行不得收取单位汇缴支票,电汇入账资金做退票处理。不发起贷款扣款命令及在中心系统入账业务。中心3月24日的审批业务,各银行在3月25日上午必须全部入账。3月26日起已审批未支取的审批单暂停支付,4月1日起再行支付,请各单位、职工于2015年3月24日前及时到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各项业务。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