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时间:2014-08-11 11:1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大西北网 点击: 载入中...
  原标题:我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大西北网8月11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近期,甘肃省集中通报并处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1.张掖市临泽县新华镇中心小学亢寨教学点负责人蒋立银于2014年6月4日,摆酒席3桌庆贺自己购买了小轿车,参加宴请人员除其亲属外,还有新华镇中心小学11个教学点负责人及4名教师共15人。期间,由他人代收教学点负责人及教师礼金3000元。县纪委给予蒋立银党内警告处分。
  
  2.武威市凉州区就业局局长高正堂和就业局派遣中心主任刘金海到湖北省武汉市执行公务结束后,两人赴云南省昆明市、大理市等地旅游,高正堂花费5586元,在就业局报销;刘金海花费10662元,在派遣中心报销。武威市纪委给予高正堂、刘金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回公款支付的旅游费用。
  
  3.白银市景泰县第二中学党支部书记杜全铭为其子大操大办婚宴。2014年6月4日、5日,杜全铭在景泰县某酒店分两次为其子办婚宴66桌。白银市纪委给予杜全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违规收取的18000元礼金上缴市财政。同时提请市委常委会对杜全铭进行免职处理。
  
  4.庆阳市合水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局长胡关宁乘坐单位公车,携其子以考察学习为由,赴湖北省十堰市张家湾区、武当山等地游玩,在单位报销费用3621元。合水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胡关宁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责令其退回报销的费用。
  
  5.定西市漳县殪虎桥中学分别违规向教师收取罚款17612.5元,以考试资料费为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等26461.8元,主要用于接待、租车、教师集体吃饭等支出。漳县纪委给予殪虎桥中学校长郭宏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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