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3月1日,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工作推进会在城关区兰海商贸城召开。
据了解,今年我市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从事种植、养殖业但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农户,由所在乡镇出具从事种养殖证明,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直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反担保人不得局限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属于第二次、第三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不再要求提供失业登记证明。
另据了解,为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贷款审批周期长、受理网点少的问题,市金融办与市人社局积极对接,计划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纳入市金融办开展的小微企业首贷平台。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