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两个月各地民政部门已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3家
新华社北京电 记者16日从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据初步统计,2021年前两个月,各地民政部门已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3家,有效挤压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民政部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共计10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提醒社会公众谨防上当受骗。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各地民政部门也对一系列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进行了公布,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证据线索。
根据相关法规,社会组织必须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后才能开展活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加大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监测预警与排查发现,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露头必打,始终保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高压态势,不断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活动空间。
同时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醒有关机构和民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提供的全国社会组织查询功能,对社会组织身份进行核验,避免上当受骗。
七日无理由退货需要两厢信任
“3·15”晚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倡议,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者期待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
这一倡议被形容为将“后悔权”从线上推广到线下,本意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但似乎不是所有人都表示欢迎:线上购物买到被试用过的污损商品,费事申请退换难免影响购物心情,现在还要波及线下购物体验?揩油的人一多,实体店岂不更加难以维持生计?
其实,不该把线上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仅仅理解成“后悔权”.后悔偏重于事先没想好,而线上购物时,消费者只能通过图片视频和文字猜想真实情况,在买卖关系里十分被动,有时货比N家做足功课,依旧上了“照骗”的当。哪怕商家如实介绍,一些问题仍不可避免,譬如网上流传的各种“买家秀”与“卖家秀”对比。赋予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才有可能避免退货过程中商家滥用“解释权”扯皮,平衡买卖双方利益,保障的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线下交易中,绝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与商家是在同一场景中过招。能看能尝能试穿,一买一卖你情我愿,已经比较公平。再允许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对商家来说反倒不太公平。就算有店家爱搞些偷梁换柱的把戏,可社会上既有刁钻卖主,也不乏狡猾买主,人们对该权利被部分消费者滥用的担心不无道理。退一步讲,消费者在实体店亲自看到商品、试用过后买下又选择退货,也许不是货品本身有问题,而是真的“后悔”于购买这一行为,与此相对应,难道冲动消费应该鼓励吗?
不过话说回来,倡议实体店提供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也不是坏事,只是对消费者与商家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要求。消费者不要辜负了这份好意,在确有需要时再退换货。商家也要真的做到无理由退换货,而不是为了吸引消费者打出个幌子,等人家想退换货时又推阻搪塞。如果消费者与商家都能够秉持诚信、彼此信任,那么消费者在实体店的购物体验或许会不降反升,当消费者更愿意在实体店消费,买卖双方都能够从交易活动中获得好处。因此,要通过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实现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希望,不能单凭某方一厢情愿。(笃 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