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1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学校要提供必要保管装置,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班主任沟通热线等途径,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记者胡浩)
(责任编辑:苏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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