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8月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达20021.540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支出保障金10342.4024万元;农村低保支出保障金6239.0881万元;特困户支出保障金1201.04万元;城市特困户支出保障金728.94万元;临时救助支出救助金1510.07万元。
据了解,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8422户34932人,保障标准为五区每人每月712元,三县每人每月535元,第二季度支出保障金10342.402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9943户52073人,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4020元,一、二类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提高至335元、318元(即年保障标准分别达到4020元、3816元),三、四类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不再提高,当季支出保障金6239.0881万元;特困3350户3572人,集中供养269户270人,分散供养3081户3302人,农村特困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226元。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朱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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