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记者李欣瑶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关于加强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我省将提高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办学质量,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
根据《方案》,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山区、生源较少的地方,一般在村里保留或恢复教学点(规模保持在10人以上),生源极少的地方,可共享乡村幼儿园校舍开展集中教学;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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