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3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视察兰州等12个市酒驾醉驾查处工作情况的报告。据了解,这次视察是人大履行宪法赋予的监督职能,选择“小切口”,督促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司法监督方式的一次有益创新。报告显示,各地查处酒驾醉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报告指出,去年9月至12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对兰州、嘉峪关、金昌、酒泉、张掖、武威、白银、天水、平凉、庆阳、定西、陇南12个市及所辖22个县(区)查处酒驾醉驾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代表们认为,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兰州等12个市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依法打击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报告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其中包括,公检法三机关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各级政府要创新宣传方式,使广大驾驶人深刻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抵制酒驾醉驾的自觉性;要积极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预防酒驾醉驾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共同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等。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田玥实习生丁玉凤桑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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