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为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杜绝非法中介骗取老百姓钱财,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就近、优质的车管服务。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自1月14日起,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把机动车抵押登记(不含解除抵押登记)权限和机动车转移登记权限下放至全市9家已开通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将不再受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
此次机动车业务权限的下放,是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响应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要求,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交易行为,实现二手车交易、交易税缴纳、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就近和优质的车管服务。
业务下放调整范围:持续下放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权限。在已将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不含解除抵押登记)权限下放至13个交警大队的基础上,准予全市9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承办(不含解除抵押登记)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调整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承办主体。实行车辆交易、交易税缴纳、机动车转移登记办理“一站式”服务,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办理主体调整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不再受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
为了让广大市民顺利地办结各项业务,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已采取随岗培训方式,组织各交警大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相关岗位业务办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车管业务“放得下”、“接得住”。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