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跨省连续打掉3个电诈团伙摧毁7个窝点刑拘26人

时间:2018-12-25 19:0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兰州公安 点击: 载入中...
  

  
  12月24日19时24分,随着G96次和谐号列车到达兰州西客站,22名电信网络诈骗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押解抵兰。受省厅副厅长、市局局长肖春委托,市局党委委员、网安支队支队长王俊峰到兰州西客站迎接凯旋的专案组民警,代表市局党委,向专案组表示热烈祝贺。


  
  返现理财诈骗案7人归案
  
  2018年11月9日,七里河分局反电信网络诈骗大队接报一起电诈案件,受害人在网上以投资“共享单车”返现理财方式被骗现金1460元,初查发现此案受害群体较大,七里河分局以小案件大民生的理念开展侦查,并进行深度研判。按照市局领导部署要求,由七里河分局主侦,成立专案组,市局刑警支队,网安支队等单位全力配合,开展侦查工作。经研判分析,发现该案涉及受害人多达100余人,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11月中旬专案组成员赴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河源市等地开展侦查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摸清了团伙成员及作案地点。12月19日凌晨,在市局统一指挥及广东河源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一举抓获7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捣毁电信诈骗窝点一处,查获犯罪嫌疑人用于作案的银行卡20张、POS机3台、手机22部、电脑2台、物联卡1套、手机卡19张、SD卡2张和实施诈骗记录资料4份。
 




  
  经进一步查证,该案受害人涉及甘肃兰州、定西、白银,河南等省市多达200余人,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7名犯罪嫌疑人于12月24日押解回兰,犯罪嫌疑人审讯及案件的查证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套路贷“案涉及五个省19人被刑拘
  
  2018年6月22日,兰州市受害人李某某报称:2017年3月,其在上大学期间,通过微信在网上贷款平台向多家“借贷公司”借款19万余元,并在“分期乐”“名校贷”等网络平台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截至2018年6月,借款本息累计滚至69万余元,目前已偿还59万余元,由于借贷利息高于本金数倍,剩余部分无力偿还。为此,借贷公司连续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威胁、恐吓受害人及其亲属、朋友,严重影响被害人正常生活。
 








 
  
  接报后,兰州市反电诈中心确定该案是针对在校大学生的“套路贷”电信网络平台诈骗案件。经初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为团伙作案,且涉及多个团伙,涉案人员众多,团伙成员分工精细,反侦查意识较强。鉴于案件重大,按照市局安排部署,刑警支队牵头成立了由刑侦、网安、技侦、法制部门组成的“11.26”专案组进行合力攻坚。专案组深入分析借款双方涉案账号、转账记录等信息,围绕信息流、资金流、人员流深入调查,查明其中一团伙通过多个网络借贷平台联系受害人,以“阴阳合同”“虚增债务”等方式实施诈骗。专案组工作发现,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通过网络社交平台推送广告等方式,大肆开展网络“套路贷”诈骗活动。受害人李某某所签借款合同为“阴阳合同”,借款必须支付手续费,到期未还款要支付“续期费及利息”,逾期未还款则需缴纳违约金、逾期费、撤销借条费、撤销资料费等,并在催款过程中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讨债等软暴力方式骚扰恐吓,迫使借款人继续借贷,以偿还高额利息及逾期费用。
  
  经专案组近六个月的梳理侦查,最终查清了五个涉嫌犯罪的”套路贷”团伙,涉及安徽,天津,江苏,湖南,浙江等地。专案指挥部决定,先期对安徽和天津团伙开展收网行动。专案组在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体系、人员结构、活动规律和作案手法,并精准锁定该团伙在安徽、天津的犯罪窝点后,于12月13日在安徽兵分三路全面收网,一举捣毁三个犯罪窝点,抓获、审查犯罪嫌疑人10名,刑事拘留4名。12月20日与天津市公安局协同作战一举捣毁在天津的犯罪窝点,刑拘15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大量作案工具。
  
  目前,19名犯罪嫌疑人分批于12月17日、24日安全押解回兰,案件的进一步深挖固证、延伸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兰州公安提示广大市民勿信网上理财及投资信息,远离“套路贷”,切勿上当受骗!在此给你“三问”“六不”“七个好习惯”。

 
  
  三问
  
  遇到情况、主动问本地警察、主动问银行、主动问当事人!
  
  六不
  
  不轻信、不汇款、不透漏、不扫码、不点击链接、不接听转接电话!
  
  七个好习惯
  
  1、保护好个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保管好不用的复印件、睡眠卡、交易流水信息。
  
  2、网上银行操作时,最好手工输入银行官方网址,防止登录钓鱼网站。
  
  3、输入密码时,用手遮挡。
  
  4、密码要设置得相对复杂、独立,避免过于简单,避免与其他密码相同,定期更换。
  
  5、开通账户动账通知短信,一旦发现账户资金有异常变动,立刻冻结或挂失。
  
  6、不随意链接不明公共wifi进行网上银行、支付账户操作。
  
  7、单独设立小额独立银行账户,用于日常网上购物、消费。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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