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榆中县执法局对辖区夜市摊点进行了连续集中整治。
据了解,此举是为有效治理县城夜市摊点乱摆乱占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问题,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严格按照《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对县城夜市临时摊点(兴隆路东段鑫泉丽都门口以下至东方银座以上)的管控工作。
据悉,6月22日至6月24日,每天下午5时30分开始,榆中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120人(次)对60余家夜市经营摊贩进行摸底巡查,检查经营摊贩相关证件(健康证、食品摊贩许可证),督促其在晚上6时以后摆摊,禁止提前摆放,必须在指定的位置摆放,避开道路路口,紧靠马路道牙。
由于夜市摊点多会产生油污,规定摆放时必须铺设与方伞一样大的油布,严禁污染路面。每个摊贩必须自备垃圾收集桶,及时清理产生的垃圾,严禁将泔水等餐厨垃圾倒入雨水井口,摊位设施必须在凌晨4时以前全部拉走,保持道路畅通。摊位所拉电线必须在收摊时一并清理完毕,杜绝形成蜘蛛网,造成新的市容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
同时,为了形成长效机制,榆中县执法局与摊贩签署《榆中县县城临时夜市摊点规范协议书》,将规范标准详列其中,告知摊贩责任到人,并每天派人巡查,发现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对经多次劝阻不听的摊贩进行处罚,专项整改夜市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