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到2020年推广新能源汽车8.7万辆
大西北网讯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指出,有序发展风电,2018年完成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年内完成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
《计划》指出,2018年完成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根据消纳情况和国家政策,择机启动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二期电场项目。在落实就近消纳市场情况下,在中东部风能资源较为丰富、用电负荷较为集中、电网结构相对较强的区域,适度建设集中式风电场,优先支持定西、庆阳等贫困地区、革命老区风电开发,有序推进通渭、清水、天祝、环县等地风电场建设。到2020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1400万千瓦。
安排新能源优先上网
优化电网调度,优先保障清洁能源发电。水电按照“以水定电”原则安排发电,逐步减少燃煤电厂计划电量,计划减少比例不低于中长期市场增加比例,2020年前完成火电最小技术出力率和最小开机方式核定工作。充分挖掘系统调峰潜力,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安排新能源优先上网。2018年完成新能源保障性收购电量137亿千瓦时。预计2020年完成国家规定的新能源保障性收购小时数。
推广清洁供暖工程
在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利用新能源弃风弃光电量开展电锅炉集中供暖试点工作,精准实施好新能源供暖、居民和非居民电采暖电价扶持政策,鼓励供热企业采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直购电交易”模式,在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基础上,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开展直购电交易,利用谷段低电价储热,建立长期稳定且价格较低的供用电关系,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到2020年实现清洁供暖不低于500万平方米,到2025年实现清洁供暖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大力推广“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以电代薪”等技术,深入开展电能替代。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推广新能源汽车8.7万辆。实行电动汽车充电峰谷电价和有序充电激励。推动智能电网、新型储能、新能源交通、分布式能源等技术在城市的利用,通过清洁能源和传统能源的互补利用,实现城市能源消费向绿色能源转变。
着力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
力争2018年全省弃风率降低至23%,弃光率降低至10%;2019年弃风率降低至13%,弃光率降低至8%;2020年,弃风弃光率均降低至5%左右,发电小时数接近合理水平;到2025年,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不断扩大清洁能源在工业、交通、供暖等领域应用,持续推进城乡用能方式转变,逐步形成节能环保、便捷高效、技术可行、广泛应用的清洁能源消费市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接近6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接近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