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对兰州兴元铸锻有限公司煤气发生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告。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兰州兴元铸锻有限公司煤气发生器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兰州兴元铸锻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工程厂址位于兰州市皋兰县三川口工业园区,项目总投资315万元。对原有厂区用于轧钢工序的的两台一段式煤气发生炉进行改造,建设1座具有2台Φ3.2m煤气发生炉的煤气发生站,为加热炉供给煤气。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是备料工序和煤仓所产生的粉尘、煤场的无组织粉尘、以及煤气发生炉H2S和CO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产性废水包括循环水排污、管道伴热冷凝水和间接冷却器冷却煤气过程中产生的含酚废水。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炉渣及旋风除尘器除尘灰、生活垃圾、废催化剂、焦油渣、备煤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等。
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煤气炉生产粉尘污染主要是备料工序和煤仓所产生的粉尘,经采取袋式除尘后,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粉尘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要求。
煤场设置半封闭堆场、洒水降尘等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的要求。
煤气发生炉H2S和CO无组织排放主要产生部位为加煤机装置处,本项目加煤机为液压双滚筒双路加煤装置,滚筒与壳体之间采用干油泵注入黄油密封,最大限度的减少无组织排放源强。
2、废水:
循环水排污经收集后用于煤场洒水抑尘。本项目采用蒸汽脱酚法对酚水进行处理,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是可行的,酚水无外排。
3、固废:备料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较细的煤粉和筛分出来的不合格煤粉,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发生炉炉渣及旋风除尘器除尘灰主要含有SiO2、Al2O3、CaO、S、C等,作为建筑材料外售;废催化剂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焦油渣每年清理一次,外售给焦油收购企业;职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按照兴元钢铁公司公司现有处理方式统一回收处理。
焦油渣和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项目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消声等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经治理后,均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均较小;项目具有显著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根据项目公示及公共参与问卷调查结果,公众对本工程均持积极支持态度。综上所述,本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㈤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发送邮件到550351429@qq.com进行索取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及其周边区域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了解及支持程度,工程施工中应注意的环境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现场发放调查问卷
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