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男子赵某没钱还债,张口向女友借钱,女友透支信用卡帮忙周转,事后赵某拒绝偿还债务。女友将赵某告上法庭,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后,法院对赵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月25日记者获悉,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赵某的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证带到法院为儿子做担保,以求法院解除拘留。
2015年8月,被告赵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女友孙某借款,孙某便用自己的信用卡透支了8万元。2015年9月,赵某向孙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将按每期的还款额度于次月10日前打至孙某银行账户。但赵某偿还了3200元后,再无任何还款行动。于是,孙某将赵某诉至七里河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赵某在七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8.96万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孙某遂申请强制执行。七里河区法院冻结了赵某名下的一辆摩托车后,再没有查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孙某也无法提供赵某的其他财产线索。
因被执行人赵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决定对其给予司法拘留十五日。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赵某家中敲门,但无人应答,在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后,赵某的家人终于打开房门,声称赵某不在家。执行干警进入家中,却在大衣柜中发现了藏匿的赵某。赵某仍称自己没钱,拒不还款,于是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法院。
被带到法院后,赵某打电话四处筹钱,但一直没有筹到。之后,赵某父母来到法院,表示一定会帮赵某还清欠款,赵某父亲还拿出了自己名下的房产证,出具了担保还款保证书。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