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5年第35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对青城白家坪生态农业循环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公告。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青城白家坪生态农业循环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榆中县青城镇苇茨湾村,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55亩,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895万元,本项目正常年存栏生猪2.035万头,年出栏生猪4.07万头。项目新建现代化生猪养殖示范园区1处,其中:本项目1区新建猪舍5栋,年出栏育肥猪0.55万头;2区新建猪舍10栋,年出栏育肥猪1.1万头;3区新建猪舍6栋,年出栏育肥猪1.32万头;4区新建猪舍10栋,年出栏育肥猪1.1万头。同时配套建设饲料加工间及粪污处理系统等设施。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生态环境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墳影向均较小。
三、施工期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项目粉尘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养殖场养殖区及粪污处理区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水环境影响:厂区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等,污水由项目粪污处理区沼气工程生产沼气,经处理后的沼液还田利用;产生的猪粪和沼渣生产有机肥,项目产生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行期设备及猪舍产生的噪声,经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和沼渣、病死猪尸体、少量医疗废物、废脱硫剂和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及生活垃圾等固废,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青城白家坪生态农业循环产业园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合法,选址合理,项目平面布局合理。项目建设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但项目运营期不可避免地对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在此前提下,从环保角度上讲,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任何关心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为项目建设影响区域内的农民、工人、技术人员、干部及政府工作人员等,也可以是其他关心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主要是征求广大群众对项目建设和运行方面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意见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者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书面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
八、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榆中欣旺生态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系人:李晓辉
通讯地址:榆中县青城镇苇茨湾村联系电话:13893068958
九、环评机构概要
单位名称: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工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天庆大道588号1102室联系电话:18919076536
2018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张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