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酒消愁旧愁未去新愁来 老司机涉嫌隔夜醉驾栽了

时间:2018-03-26 11:40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谈新宇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当时只想自己的心烦事了,没考虑到后果,喝了一瓶啤酒,现在除了后悔还是后悔啊!”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坐在龚家湾交警大队讯问室的庄某后悔不迭,他最担心的便是醉驾负刑责后对子女未来工作就业的影响。
  
  3月15日凌晨6时许,正在辖区内开展酒驾专项查处工作的龚家湾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对一辆小型厢式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庄某满身酒气,遂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其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为101.7毫克,涉嫌醉驾!随后,执勤民警带其至相关医院提取了血样。
  
  据庄某交待,3月14日21时许,因自己心情不好,便独自在家喝了一瓶啤酒,约23时左右休息。次日凌晨5时许,其起床简单收拾后便驾驶甘AHU**8轻型厢式货车从位于七里河的家中出发,途经武山路杨家桥路段时,恰遇龚家湾交警大队在此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自己便“逮”了个正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这下我怎么向公司交待?这就等于我的饭碗没了!”在了解到相关处罚结果后,庄某沮丧地说,“事情已经发生了,一切都晚了,希望不要影响到孩子考公务员。”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律是公正公平的,龚家湾交警大队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请遵守法律底线,珍爱生命,拒绝涉酒驾驶!
(责任编辑:苏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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