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3月20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获悉,根据2017年12月21日颁发的《兰州市公安局关于正式制发启用〈甘肃省居住证〉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兰州市出入境、车驾管等各用证部门需核验流动人口身份信息的一律使用《甘肃省居住证》,《甘肃省暂住登记凭证》只作为流动人口来兰州市的登记凭证,而不能替代《甘肃省居住证》使用。针对我市办理《甘肃省居住证》的具体流程,兰州警方为广大外地来兰就业人员支招。
据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张掖路派出所户籍民警张越介绍,公民在我市办理暂住登记且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在居住地的辖区户籍派出所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所需的材料有两个条件:第一,公民持有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具体的居住证明材料或者就业证明、就读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户籍民警提醒外地来兰人员,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申领方式有:一是实际暂住登记满半年,或是取得社区民警开具的甘肃省暂住登记凭证满半年的,可向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甘肃省居住证的申领要求。二是由公民本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的派出所申报办理。三是由派出所社区民警当场审核申报材料。社区民警在甘肃省暂住登记凭证上签注审核意见,并注明日期。对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四是在申领受理后,由户籍窗口当场采集照片,并填写甘肃省居住登记申请表。五是通过城区公安分局的审核后,上传至甘肃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在15个工作日后可凭领取凭证前往原申领窗口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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