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再下力气取消、下放、调整制约民间投资活力的事项以及群众办事不方便的事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资金,将对民营企业参与实施的重点项目给予补助。此外,我省还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或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将深入查找制约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改进配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民间投资专项核查,支持民间投资创新发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努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稳定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狠抓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尽快实现我省民间投资回稳向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实施方案》,我省将再下力气取消、下放、调整制约民间投资活力的事项、群众办事不方便的事项。对全省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再规范,精简合并,切实防范权力复归和边减边增。重点解决好民办养老机构在设立许可、土地使用、医保对接、金融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难题,民营医院在职称晋升、政府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的突出困难,民办学校在办学资格、职称评定等方面的突出矛盾。
《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将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清理核查专项行动。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要加大问责力度。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装备、“互联网+”、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新材料、智能制造、新能源电池、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产业链长、带动效应显著的行业领域。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参与实施的重点项目给予补助,对采取先建后奖(补)方式的,按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10%-15%给予补助;采取直接补助、事前补助方式的,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补助,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多元化农业投资。鼓励和引导农用土地在公开市场以租赁、转包、入股、托管等方式向民间资本流转。禁止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的行为。要按照“一路一价”原则对以PPP模式新建的收费公路核准通行费收费标准,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公路建设。鼓励民间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设立基金、组建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规模较大的PPP项目。我省还将落实失业保险总费率从1.5%阶段性降至1%的政策。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