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当前,人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对网络的依赖程度逐步提高,随着网络购物、网络交易及网上金融产品的兴起,网络盗窃随之出现。近日,灵台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网络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元。
7月18日,灵台县独店镇杜某某报案称其支付宝账户上的8000元被盗,要求查处,接警后,灵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经调查,杜某某支付宝账户上8000元于2017年6月20日被他人转走,当天,兰州某网络贷款公司三名工作人员来灵台,帮助杜某某进行网上贷款,其中一名工作人员登录过其支付宝账户,此工作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
如何找到该工作人员成为破案的关键,经民警核实,被盗8000元脏款转入支付宝账户为静宁籍女性张某甲所有,民警随即赶赴静宁,在静宁县公安局的配合下,找到张某甲并对其手机支付宝进行核查,发现其支付宝2017年6月20日确有8000元流入记录,询问后得知,张某甲陈述是在兰州某网络贷款公司工作的弟弟将该笔钱转到她支付宝账户之后又转走,民警遂连夜赶赴兰州市对嫌疑人张某乙开展抓捕工作。
7月21日,张某乙迫于压力到兰州市城关区雁滩派出所投案自首,供述其在给杜某某办理网上贷款业务时发现其支付宝账户内有8000元,遂产生盗窃恶念,将8000元秘密转入其姐支付宝账户,后转入自己支付宝账户据为己有的犯罪事实,并主动退还赃款8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乙以涉嫌盗窃罪被灵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