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7月30日晚20时许,兰州交警张家寺高速公路大队民警例行检查,在检查李某某驾驶的豫78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时,执勤民警对李某某持有的驾驶证与本人进行对比,发现该驾驶人与驾驶证的照片虽有点相似,但好像又不是同一个人,逐对其进行了调查询问,在民警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时,该驾驶人声称身份证丢失。民警逐将其带入海石湾执法服务站与公安核查系统进行比对,发现其所持有的驾驶证与本人不是同一人员。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执勤民警调查取证时,李某某仍称他持有的是自己的驾驶证,民警对其进行询问的过程中李某某仍百般抵赖、赌咒发誓,坚称其所持有的驾驶证是自己的。在民警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询问并向其出示公安核查系统查询的相关证据后,李某某终于向民警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承认自己叫李某奇,坦白自己是无证驾驶,持有的是其弟弟李某帅的驾驶证,并交代其本人之前长期跟车并掌握了一定的驾驶技术,但却从没有去考取驾驶证,而且李某奇无证驾驶时间长达20余年,虽然有时也会遇到交警检查,但他一直采取的是向检查人员出示其弟弟李某帅的驾驶证不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在交警检查时凭着自己与弟弟长相较为相似的特点,一口咬定驾驶证是自己的这种方式,蒙混过关多次,并且没有受到过相应的处罚。
由于李某奇无证驾驶,大队依法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兰州交警提示:即使掌握一定驾驶技能的“老司机”,也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