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深夜一轿车发生追尾事故后,司机驾车逃逸。交警找到肇事车主后,车主主动“承认”了错误。可当听说不仅要赔偿损失,还要罚款、拘留时,车主却当场翻供。最终河北交警大队查清真相,肇事司机受到应有惩罚,3名合伙撒谎的年轻人换来拘留5日的沉痛教训。
4月15日深夜,河北交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在盐场路刘家坪十字发生一起追尾事故,一辆小轿车追尾后逃逸。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询问当事人出租车驾驶员曹某某,获悉逃逸车辆为甘A·831D7白色小轿车,向刘家坪方向逃逸。大队随后组织人员排查,但未找到逃逸车辆。
经公安网信息查询,民警得知甘A·831D7的车主为陈某某。警方电话询问陈某某后,其主动到河北大队接受调查,陈述案发时该车由其驾驶。就在河北交警大队准备对陈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计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时,不料陈某某当场翻供称案发时该车由王某某驾驶。交警随后传唤王某某及案发时乘车人王某、杨某、张某分别进行询问,除张某供述案发时由王某某驾驶,其他人都供述案发时由陈某某驾驶。究竟是谁在撒谎?办案民警连续3天调阅案发前后监控录像,最终确定案发前后该车由王某某驾驶。办案民警向王某某出示证据后,王某某终于承认案发后其与陈某某私下协商,让陈某某冒名顶替为该车驾驶员,王某某则承担受损的车辆修理费以及其他赔偿。
5月8日,河北交警大队将涉嫌提供虚假证言,扰乱司法公正的嫌疑人王某某、杨某、陈某某移交盐场路派出所,盐场路派出所于5月9日分别对3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