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日前,《平凉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示范推广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按照《方案》,到2020年,全市将推广电动汽车达到6960辆,新建集中式公共充换电站不少于4座,分散式城市公共充电桩700个以上(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以满足全市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方案》指出,对于公交、环卫、景点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根据线路运营需求,优先结合停车场站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对于出租、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充分挖掘有关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潜力,同步推进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内部专用设施与公共设施的高效互补提高用车便捷性。对于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结合停车位建设充电桩。对于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企业通过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的分时共享机制,开展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建设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引导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企业参与居民小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企业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和直接办理报装接电手续。另外,要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优先结合大型商场、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等社会公共停车场开展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方案》明确,2016年将推广电动汽车800辆,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至少1座,充电桩80个以上;2017—2018年,推广电动汽车2160辆,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至少1座,充电桩220个以上;2019—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4000辆,新建集中式充换电站至少2座,充电桩400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