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集中整治农用三轮车摩托车

时间:2016-11-07 15:43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11月开始,全市集中1个月的时间开展严查严惩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农用三轮摩托车175438辆,2015年全省开展的免费办理农用车牌照期间,兰州市各辖区交警大队举全警之力,倒排工期,为全市的84462辆无牌无证的农用三轮摩托车免费办理了牌证。近年来为了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全市71个涉农的乡镇建立了乡镇交管站,743个涉农的行政村建立了村交管室,交管站配备交管员380人,交管室配备了1264名交通协管员,并在行政村的出村口、临水临崖的险要地段设立了407处交通安全劝导站,全面开启了全市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工作全覆盖无死角的模式。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免费办理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牌证工作成果,切实抓好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全市各交警大队将组织抽调优势警力,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的巡逻、检查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国道、省道及城区路段的路检路查工作,科学规范设置执勤检查点,结合各辖区农用三轮车、摩托车通行规律及特点,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流动巡逻、机动执勤,警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查处,对查处的农用三轮摩托车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该扣留的扣留,该收缴的收缴,该报废的报废,该罚款的罚款,该吊销的吊销,该拘留的拘留。


  此次专项行动“严查重罚”,一是对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一律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二是对无证驾驶农用三轮车的、摩托车的,扣留车辆,处5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三是对驾驶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一律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四是对饮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处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五是对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处200元罚款;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200元罚款,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50元罚款;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的,处50元罚款;驾驶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农用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强制其粘贴反光标识。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兰州公安派出所十项硬核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 兰州开启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和定期年检业务网上预约办理模式
  • 抓关键期切传染源——兰州日均投入警力4000余人次阻击疫情!
  • 甘肃兰州:3月1日起 处理交通违法有新规定
  • 兰州公安:2月3日起正常办理出入境相关业务
  • 兰州警方:网络游戏骗局多切勿轻信“先支付”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