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随着“珍爱生命,拒绝交通违法”严查严惩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不断推进,临洮交警大队继续加大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7月8日,执勤民警在巡查过程中查获一起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并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9时20分许,临洮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X103线巡查至15KM+100M处,发现一辆号牌为甘JF***3的银灰色小轿车形迹可疑。民警上前示意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 通过细心检查,民警发现驾驶人王某某出示的驾驶证条形码潦草模糊,字迹异常,存在伪造嫌疑。并且在询问过程中王某某身上带有酒味,民警遂即对其控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比对查询,发现王某某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确系伪造。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毫克,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某对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和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王某某交代,2015年他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为方便开车,花钱伪造了一本证件,被查获的头一日一直在酒吧和朋友喝酒,到凌晨五点多才结束,次日,心存侥幸,想开车到朋友家去一趟,熟料却被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执勤民警对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二十天并处罚款五千元的处罚,目前王某某已被移交临洮县公安局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