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涉销赃"无辜被拘 警方致歉

时间:2016-02-26 07:06来源:大西北网-新京报 作者:程媛媛 点击: 载入中...

南开区看守所释放证明书显示释放理由为“现有证据不构成犯罪”。

南开区看守所释放证明书显示释放理由为“现有证据不构成犯罪”

  大西北网讯  近日,河北唐山男子李进莫名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被天津南开区看守所关押16日后于2月21日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昨日下午,李进的家属表示,天津警方已经前往唐山,对抓错人给其带来的影响表示歉意。

  承认执法失误,取得家属谅解

  昨日下午5时许,南开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南开公安分局因当事人身份信息被犯罪嫌疑人盗用,误将当事人当作犯罪嫌疑人抓获的执法失误公开道歉。目前已取得当事人及家属的谅解,南开公安分局已启动执法监督定过追责,将对相关当事人问责、深刻汲取教训,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李进是河北唐山丰润区居民,2月4日,去当地车管所补办驾驶证,出示身份证后被告知为网上追逃对象,随后被唐山丰润区永济街派出所民警带走,当晚被关押在丰润看守所。李进的母亲张女士称其了解的案情为,2015年10月份左右,天津一辆本田车被盗,儿子李进被指参与销赃。

  2月5日,李进被唐山警方移交至天津南开区看守所关押,在随后的两次提审中,李进表示对于警方指控的案子毫不知情。

  李进提供的《释放证明书》显示,李进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于2016年2月5日被拘留,现因现有证据不构成犯罪,经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决定,2月21日予以释放。其落款为南开区看守所。

  家属称接受道歉,满意处理结果

  对于过年时候突然失去自由,李进此前告诉新京报记者,“警方没有任何调查就追逃合法公民,剥夺人身自由,我需要一个道歉。”

  昨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市局高度重视李进的案子,目前相关工作人员已前往唐山,对抓错李进一事当面致歉。

  昨日下午,李进母亲张女士表示,天津市公安局信访人员和南开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向儿子当面道歉,“他们很真诚,这下孩子终于没有心理压力了,我们接受道歉,对于处理结果也表示满意。”张女士表示,对于协商的赔偿部分不便透露。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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