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下月起在庆阳武威试点
年内完成便民平台在全省推广应用
大西北网讯 近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按照公安部的部署要求,为顺利完成我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交警总队已经制定了《甘肃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实施方案》,8月开始,我省将先期在庆阳、武威交警支队开展试点工作,年内将完成全省市州交警支队和高速公路支队的试点工作。
互联网服务平台提供100余项便捷服务
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互联网服务平台主要架构体系围绕核心车驾及违法业务建立,涉及与交通管理相关的个人和单位。
互联网服务平台利用网页、语音、短信、手机APP等为广大交通参与者以及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办理、交通安全信息告知、查询、通报、抄告、公告、公布等多达105项的便捷服务。服务群体囊括个人用户(车主或驾驶人、初次申领驾驶证学员、新车车主)和单位用户。
主要功能包括以下几大类,业务类: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类,共计23项,包括预选机动车号牌、检验预约、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号牌、申领临时号牌、变更联系方式、考试预约、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期满/超龄换证、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损毁换证、变更联系方式、提交暂住证明、提交驾驶人照片、电子监控处理、罚款缴纳等。
业务告知类: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类,共计37项,包括逾期未检验、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临近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内、临界报废、逾期未报废、A和B类驾驶证实习期记分达9分、实习期延长一年、A和B类驾驶证延长实习期内记分达3分、初领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满分注销等、机动车电子监控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未处理违法行为累积20个及以上、营运车和校车及危化品运输车未处理违法累积3个及以上等。
公告、公布类:涉及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等,共计34项,包括机动车临界强制报废、机动车逾期未参加检验、驾驶培训机构考试合格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肇事率、满分大中型客货车违法行为人等。
通报、抄告类:涉及机动车、驾驶证,共计11项,包括营运车和校车及危险品运输车超期未处理违法累积3个及以上、每月辖区校车标牌信息、每月校车违法和事故及检验、驾驶培训机构排名等。
年内完成全省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该负责人介绍,我省将在交警总队建立我省互联网服务平台,统一网络域名和服务短信号码。采取短信收发、网页操作,逐步开展手机APP应用程序等多种技术形式,实现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等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安监部门等政府部门,以及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培训企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提供互联网网上交通管理业务预约、受理和办理、交通安全信息告知、通报、公告、公布、提示及警示教育等便捷高效服务的目标。
7月底前,交警总队制定完成我省互联网服务平台信息系统安全测评方案,完成互联网服务平台的安装部署、系统测试和用户迁移工作,同时与三家运营商进行系统对接和联调测试工作。8月开始,庆阳、武威交警支队开始试点工作。9月底前,完成兰州、矿区支队、高速一支队的推广应用工作;10月底前,完成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民航和高速二支队的推广应用工作;11月底前,完成白银、甘南、临夏、陇南的推广应用工作;12月底前,完成平凉、天水、定西和高速三、四支队的推广应用工作,并在年内完成全省推广应用工作。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