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月14日讯 1月13日,兰州中院公开审理陈某、郏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女子陈某涉嫌持有假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以及杨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庭审现场,郏某某、陈某情侣二人互相指认,警方查获的保温饭盒内毒品、假币系对方物品。
2014年4月21日20时许,郏某某在城关区红山根某小区院内以每克300元的价格向永登人杨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时被警方抓获,并从杨身上搜出10.37克毒品,从郏某某身上搜出6.67克毒品、毒资1500元。与此同时警方又在五泉山和平小区门口抓获兰州人陈某,当场从其身上搜出甲基苯丙胺17.18克。根据陈某的交代,警方在该小区后门附近一树坑内的保温饭盒内查出甲基苯丙胺84.41克,面值100元的假币299张。另查明,2010年郏某某因购买假币被城关区法院判处4年徒刑罚金5万,于2012年被假释。
庭审中,郏、陈二人均供述他们系男女朋友。“去年4月间,我让郏某某将其脏衣服拿到家里来洗。他拿回了一个包,里面装了三件衣服还有一个保温饭盒,当时他给我说是冰。后来听说他被抓了,我和我弟弟打开他的东西才发现是毒品、假币。于是我就让我弟弟拿饭盒扔在树坑里。”而郏某某却说,饭盒是陈某的。
(责任编辑:鑫报)